嘉兴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流程
一、出国(境)前
1. 项目通知发布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通过官网、各学院等渠道,发布项目通知。
2. 学生提交材料:向所在学院提交《嘉兴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嘉兴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3. 资格审核: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完成学生报名资格初审,合格人选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。
4. 合作院校录取:国(境)外合作院校审核通过后,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。
5. 长期项目审批:长期项目学生填写《嘉兴大学国(境)外交流学习任务审批表》(附件3)。
6. 办理出国(境)手续:学生凭录取及审批材料,办理签证、签注等出国(境)相关手续。
7. 行前教育:所有获批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行前教育说明会,方可出国(境)。
二、回国(境)后
1. 提交学习总结等材料:学生按期回国(境)后,提交《嘉兴大学出国(境)交流学习总结》(附件4)等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。
2. 长期项目评优申请:填写《嘉兴大学赴国(境)外优秀学生申请表》(附件5),申请相关荣誉。
3. 资助申请办理:有资助需求的学生,填写《嘉兴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6)申请资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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